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三十条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三十条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三十条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 (四)在管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十四条 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五条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三)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四)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第七十八条 ...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九条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六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七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五)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