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招就〔2024〕5号 安阳工学院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教师管理办法
安工招就〔2024〕5号 安阳工学院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教师管理办法.pd
安工招就〔2024〕5号 安阳工学院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教师管理办法.pd
为规范学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以下简称招飞)工作,依据《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飞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一.招飞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3.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
附件1:安阳工学院招生就业数据使用申请表(2).doc
印章是部门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印章管理,促进部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严格印章保管,部门印章存于部门办公室内,由专人保管。确保印章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严禁擅自携带外出,非保管人员不得随便接管。印章保管人外出,须由处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并交待用印规定。印章遗失或被盗,须及时报告或报案,并公开声明作废,同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严格用印登记制度。凡需用印之事项,均需逐...
“四不准”是指,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得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三不得”是指,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计划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工作制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围绕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目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招生工作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规范招生工作行为,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提高生源质量和招生工...
为规范学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以下简称招飞)工作,依据《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飞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一.招飞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3.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
1、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2、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3、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4、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5、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6、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1、严禁省级招办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指名投放考生档案;2、严禁省级招办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3、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等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4、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5、严禁高校参加各类中介机构组织且未经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招生现场咨询活动;6、严禁高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签订“预录取协议”或以“新生高额奖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已经2014年6月9日第17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2014年7月8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保证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